轉知社會局委託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「114年兒童權利公約宣導廣播劇」,請師長鼓勵所屬踴躍填寫問卷。
發佈者 :
江訓育組長
說明
一、依據社會局114年6月19日中市社少字第1140091744號函辦理。
依據聯合國《兒童權利公約》第12條揭示兒童有權對於各項影響其權益之事務自由表示
意見,國家應採取措施,支持兒童得直接或透過適當組織,於相關行政程序表達意見之
機會,且將兒童意見納入考量。
二、 社會局為使旨揭廣播劇內容以國小學童易理解方式,瞭解及認識兒童權利公約概念,爰
規劃製作一部淺顯易懂、形式生動活潑廣播劇,結合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原則,並正確傳
達知能;另為確保旨揭廣播劇內容符合兒童年齡特性,請各位師長廣邀所屬於114年7月4
日前填寫問卷。
三、問卷連結:https://reurl.cc/yRdzR6
一、依據社會局114年6月19日中市社少字第1140091744號函辦理。
依據聯合國《兒童權利公約》第12條揭示兒童有權對於各項影響其權益之事務自由表示
意見,國家應採取措施,支持兒童得直接或透過適當組織,於相關行政程序表達意見之
機會,且將兒童意見納入考量。
二、 社會局為使旨揭廣播劇內容以國小學童易理解方式,瞭解及認識兒童權利公約概念,爰
規劃製作一部淺顯易懂、形式生動活潑廣播劇,結合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原則,並正確傳
達知能;另為確保旨揭廣播劇內容符合兒童年齡特性,請各位師長廣邀所屬於114年7月4
日前填寫問卷。
三、問卷連結:https://reurl.cc/yRdzR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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