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群國小誠徵具身心障礙身份行政助理(守衛)一名(第二次徵求)

發佈者 : 林總務主任
條件 :
1.需具身心障礙手冊。
2.年齡在二十歲以上,六十歲以下,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。
3.操守廉潔、身心健康、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。
4.具有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,國台語對話無礙者。

應徵方式:
1.請於即日起郵寄或親送履歷表(請自行下載附件)至美群國小總務處(臺中市大里區美群路99號),經總務處通知後面試。
2.面試時請帶以下証明文件正本,並由校方人員核驗後當場發還: 身分證明文件、身心障礙手冊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、服務經歷證明文件(無則免附)。

工作內容:
1.擔任校園內巡查守衛工作。
2.管制門禁、詢查可疑人物之出入、及辦理會客登記。
3.協助學校於上下學及課後照顧班放學時間指揮交通、維護學童安全。
4.維護警衛室整潔並協助整理環境美化工作。
5.負責學校值日夜工作。
6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。

工作時間:
須配合輪班 ,早班6:00~14:00,晚班14:00~22:00
(周休二日)

核薪方式:
月薪(約新臺幣28000~29000元)

僱用期限:
1.經簽約新僱用人員(試用期合約三個月),由學校輔導參加在職試用訓練三個月,於試用期間之表現,若經學校認為不符僱用之標準則得予解僱,若符合僱用標準則辦理續約至年底。
2.隔年後採一年一僱,年底期滿經本校工作績效考核合格者,得於僱用期滿前一個月續僱。